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市司法局 | |
生效日期: | 2019-09-2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对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53319号提案的答复
孟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打击各种医闹行为 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提案收悉,经与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规范医疗纠纷处置,遏制“医闹”行为,保障正常医疗秩序,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内容。针对医疗纠纷,在加大居民普法力度,积极引导其通过法定途径解决的基础上,依法打击“医闹”行为。
二、健全医疗纠纷调解机制,2012年5月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市卫健委、市司法局等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商丘
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组建了:“商丘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商丘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商丘市医疗纠纷调处中心”。受理调解市区医院和部分县区签约医院发生的医疗纠纷。2018年全市广大人民调解员全年共调解医疗纠纷813件,2019年上半年共调解医疗纠纷574件。切实维护医疗机构工作秩序和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下一步工作中,市司法局将联合其他职能部门,加强医疗纠纷调解机构建设,督促每个县区成立医疗纠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
三、关于您提出的出台打击“医闹”立法建议,由于我市地方立法权限仅限于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三个方面,下一步,我们将结合自身权限职能,加强与公安、卫健委部门沟通,学习借鉴外地经验,结合我市实际,积极探索妥善解决医疗纠纷的有效途径和机制。
2019年9月2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商丘市司法局 0370-3263769 联系人:段利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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