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商丘市司法局 | |
生效日期: | 2018-06-1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52186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政协商丘市五届二次会议
第52186号提案的答复函
市政府法制办 :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律师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收到您《关于在我市各级政府实施“法律顾问制度”的建议》后,市司法局领导非常重视,专门组织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提案中第五项:“建立政府顾问准入制度,确保受聘律师水平。受聘律师应执业十年以上,具有较强的法律专业知识。属于本专业领域公认的杰出法律人才,在政府法制工作方面或法律服务领域有较高的知名度,并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经验”。我们计划:在全市执业律师中,涉及刑事、民事、行政、金融保险、建筑房地产、公司证券、知识产权、非诉和涉外等法律业务,选拔有专长的法律服务人才,建立专业人才库,以备各级政府聘用。配合好各级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商丘市司法局
2018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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