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OrganizationCode}-2021-00000101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09-2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市司法局对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15号建议的答复
杨慧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社会心理服务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商丘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法律八进”为载体,深入开展法律宣传、心理健康宣传活动。如通过“法律进校园”活动,积极协助学校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犯罪预防、权益维护以及法治校园、安全校园建设等工作,预防在校学生违法犯罪,教育矫治有不良行为乃至严重不良行为学生和在读涉罪学生。对于遭受犯罪侵害的在校学生积极运用司法救助、法律援助、心理疏导、监护干预等措施,加强保护救助,帮助恢复正常学习生活,切实保障学生的健康成长。
总的来说,由于我市心理服务工作起步较晚,宣传教育不足,目前心理健康服务与我市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仍有明显差距。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吸收您的建议,重点抓好以下方面:
一是强化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的职能,及时关注青少年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做好心理健康的教育和辅导工作。
二是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村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依托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心理疏导活动,重点关注留守儿童、单亲母亲、空巢老人等特殊群体。及时解决村民的法律问题,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促进和谐乡村的建设。
三是协同综治、民政、妇联、教育局、等部门健全社会心理服务网络,加强重点人群心理健康服务,探索心理服务疏导和危机干预管理规范的措施。努力全面推进我市社会心理服务工作,从而促进我市经济、文化、秩序的和谐发展。
最后,向您表示感谢,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
2021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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