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市司法局 | |
生效日期: | 2019-09-2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对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33号建议的答复
王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民营企业生存法律环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民营企业对推动经济增长、促进就业具有重要作用,是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为给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司法部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意见》,提出了加快推进相关法律法规立改废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创新拓展公共法律服务、引导民营企业依法经营依法治企等方面举措,努力为支持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法治环境。我市高度重视民营企业发展,制定了《商丘市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实施意见》和《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对推动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实现创新发展、转型发展、提质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按照《商丘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精神,突出重点,把普法宣传教育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积极运用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等发布政策法规及工作动态、办事指南等信息,多角度宣传法律知识,传播法治理念。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积极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12.4”国家宪法日暨法制宣传日等,组织开展法制教育和宣传活动。
在推动“放管服”改革深入开展过程中,我市一直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着重强调执法的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严格依法追求其责任。为充分发挥行政执法支持和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作用,把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做为今年工作的重点。在改进执法方式上,探索梳理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充分发挥行政指导、行政调解、行政和解等柔性执法方式作用,强化行政执法过程中的人性化因素,树立柔性执法理念,使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另外,各级行政执法部门也在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办案加强对民营企业普法宣传,引导民营企业增强守法诚信意识,有效防范经营风险。
为加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深入了开展“护航”等知识产权执法维权专项行动,对有关的投诉举报认真处理,切实维护好我市民营企业的正当合法权益。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惩治力度,让侵权者付出沉重代价,坚决遏制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
为营造更加良好的营商环境,切实为我市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保障,进一步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市深改办正在起草调研《商丘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在《商丘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征求意见中,我们会充分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和建议,把反映企业合理诉求的内容吸引到条例中去。
2019年9月2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商丘市司法局 0370-3263769
联系人:段利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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